明轩拿起这支笔,蘸饱了墨水在一旁的草稿纸上写了两个字,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写的是彩凤两个字。宋明轩只忍不住笑了笑,收起笔来,重新拿了一支小号狼嚎笔,略略弓背,低着头开始答卷。
约莫写了有大半个时辰,太阳也越来越拉了,宋明轩出门把油布挂起来,就瞧见已有巡考的兵丁拖着口吐白沫的人从巷子里出来。因为巷子太窄,三个人根本无法并排走路,所以只有一个人先背着,另一个人从后面推着往前,等过一段,两人再轮换一下。
上一次他的考舍在最里头的粪号边上,倒是没见到什么人从他眼前这样过去,这会儿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有些心惊肉跳的。宋明轩努力不去想那人苍白的脸色,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写了起来。
这一写简直就是浑然忘我,等宋明轩放下笔的时候,早已经过了午时,这时候巷子里到处都是烧饭的香味,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也不知道带了多少的研制好的鸡鸭鱼肉,炖成肉汤真的是让人口水直咽。宋明轩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道这要是一个穷秀才在边上,光被这香味薰的怕就只会咽口水了,连答题都不会了。
幸好宋明轩的行李里头并不缺这些,赵彩凤给他放了一大块的腌肉条的,进来的时候被兵丁们戳出了好多窟窿,看着有些难看,但还是能吃的。宋明轩从上面切了一条肉下来,放在蒸笼里头蒸着,下面的窝里烧上热水,把桂花糕碾碎放进去,做成一碗迷糊。他向来不挑食,觉得这样就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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