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有贵在都察院干了整整四年,却因为只是白衣书办,脸上又有几颗明显的雀斑,便得了这么一个绰号。被人取笑惯了的他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等到根据汪孚林的吩咐,还了东西后,又取了几样文书回去,他刚出门口,猛地想到好像漏了一样东西,复又回转来时,却听到那老书吏对一旁一个年轻典吏嗤笑道:“这还真是攀上了高枝,就不知道人家回头会不会换口味。看他又高又瘦麻子脸,就不知道哪样投了那汪灾星的眼缘了!”
面色苍白的郑有贵深深吸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这时候进去,也不可能让这些老油子有什么顾忌,他干脆转身就走,决定一会多跑一趟。他的叔父就是当了一辈子的白衣书办,到了五十离役的时候,求爷爷告奶奶才给被人辞了伙计差事的他谋了这么一个职司,可无论是看到叔父那一辈子辛劳,到老之后没人理会的下场,还是两个穿了一辈子白衣快要离役的前辈下场,他就觉得心里噎得慌。也正因为如此,汪孚林抛出了一根救命稻草,他怎会不死死抓住?
可就像人家说的,广东道的经制吏和非经制吏总共十三人,他除却年轻,其余的没有任何可取之处,这位掌道老爷为何挑了自己?
汪孚林自然不会知道,自己别有用心的挑人引来了无数人的猜忌,不过就算他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因为昨天的重头戏是吏,今天的重头戏却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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