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能使用妖力,妖族的恢复能力依旧惊人,仅仅三天,靳元的外伤就基本愈合,只留下几道狰狞的伤疤。
龙欢重新把纱布围上去,啧啧称奇:“这汤药这么管用吗?我阿爹当年被野狼咬了一口,过了一个多月才好呢。”
靳元没有回答她的疑惑,只说道:“信了吧,今天,一起上山。”
龙欢勾出一抹笑,自从阿爹死后,还没有过这种,被人担心的感觉:“我可不是城里穿金戴银的小姐,独自打猎好多年了,有分寸。”
“我知道。”靳元套上龙欢找出来的,她父亲的旧衣服,走到墙边,把匕首插进腰带里,他的手抚上了弓,但想起自己看不见,只好作罢,摘下了那把镰刀。
龙欢也不再推辞,拿起弓箭:“走吧,带你去山里转转!”
两人在林间穿行,分别都对彼此的野外生存能力暗暗钦佩,靳元自然不必说,他是活了数千年的妖族,但是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人类姑娘,对于气味、野兽脚印和粪便的判断,却也十分成熟老练。
他渐渐放下心来,将精力凝聚在听觉、嗅觉和感觉上,不用眼睛,也能一步不差,掩藏自身的行迹。
龙欢逐个掀起自己之前布下的陷阱,全都空空如也,她叹了口气,将陷阱再次埋藏妥当,捏了捏弓弦:“只好再往深处走,碰碰运气了。”
靳元点头跟上。其实打猎的成功率,是非常低的,即使是自然界最顶尖的猎手,每次出手的成功率也不到五十,更不用提寻找猎物和时机所耗费的时间。两人并不急躁,继续向森林深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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