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在自己的书房里开始算账,然后顺便想那个人。
临初 这时候小六子轻轻的走了进来,将一个小竹管放到了郑康桉的面前:“爷, 村里来信了。”
郑康桉点头,示意他可以出去了,小六子见了就赶紧的出去了,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多嘴, 耽误功夫的好,他知道那竹管里的信,是他们沐爷让传信鹰送回来的, 这是他们家爷这段时间最高兴的事情了。
郑康桉看着手上的那个小竹筒, 然后左右看了一下, 发现没人,就小心的打开,结果那竹管里的一张小纸条上面, 就写着一个字:好!他以为自己看错了,正反面重新又看了一遍,最后才确认了,就是那一个字!
看着这个字,郑康桉的嘴角抿了下,然后又放开了嘴角,这人还真是惜字如金,不过字是越写越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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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字写的越来越好的沐雨,则是在镇上的布店里,拿回了新做好的两件长衫,实在是以前的那两件,如今穿在他身上是真的太肥了,那时候比现在得胖三十斤左右,这会他预计自己的体重得有一百五吧,穿上新作的衣服那是真的帅啊,在布店的时候,还在大铜镜面前左右的照了照,他本身就长得白,还干净,给人的感官是直接就让人视觉一亮,所以他上台说书的时候,台下的老茶客和老书迷们直接一阵叫好声!
沐雨摸着有些长了但被打理的很好的头发,一抱拳:“各位,大家好,让大家久等了,这段时间在家里创作新书呢,今天给大家讲个新的,名字叫《梁祝》说的是一对未婚的小子和小哥儿的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说完往台下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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