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在路边上开了家小酒馆, 有飘扬的酒旗悬挂在屋子外面,当风吹过,写着“酒”字的旗帜随风飘荡。
酒的醇香,似乎也随着风氤氲开。
李二狗酿酒的手艺很好,自然也有很多人专门来找他, 江湖人好酒, 十个有九个, 都喜欢喝得醉醺醺的, 他们又不像普通人一样朝五晚九地劳作, 只能在固定时间跑出来乐呵乐呵。
很多江湖人都是四海为家游荡的浪子, 自由堪比来去的风,所以当来到这座城市,也不免来李二狗的店铺喝上一杯。
但今天不知道为何, 来吃酒的人尤为的多, 店里的位置坐不下,长条凳和桌子甚至都摆到外面去了。
小酒馆中,一壶酒并上一碟花生米就可以吃上大半天, 店里简陋的位置坐得满满当当,不时还有人喝道:“店家,再上一壶好酒!”
李二狗道:“好嘞!”
他手脚麻利, 当时就拿着酒壶往一桌子去了,途中路过冷清的一桌,招子不由自主就黏在了人身上。
李二狗认为自己开店多年,见过的江湖人没有成千也有上百,但这么奇怪的一个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还是一个非常干净的男人。
他的衣服时白色的,皮肤也是白色的,露在外面的指尖呈现出一种没有血色的苍白。
小酒店充满脏污的环境并不能让男人适应,或者说非常不愉快,所以在他坐着的木条凳上还铺有一层一层堆积在一起的白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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