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遇到他躲开些,别惹着他。”
藜麦本身也不是爱惹事儿的性子,闻言就点点头,“好。”
又觉得有些奇怪,“我看他抽烟抽得挺凶的,不怕嗓子难受吗。”
一般来说,但凡是想唱歌出头的,都会刻意保护自己嗓子,烟酒之类的肯定是不会沾的。
藜麦上辈子也认识个挺成功的歌手,烟酒就不用说了,辣椒芥末之类自然也在忌口的单子上,就连冰激凌锅巴之类的冷硬食物,都是不碰的。
林卿摇摇头,又皱着眉,“他平日里也不经常抽烟,今儿估计气着了吧。”
他们酒吧共就两常驻歌手,就是小梅姐和小明哥,两人唱歌都很不错,谁都不服谁,经常别着苗头抢生意,关系颇有些剑拔弩张,硝烟弥漫的感觉。
不过最近小梅姐认识了位姓冯的大少爷,舍得给她花钱,经常送些衣服首饰珠宝之类的,前不久还花大价钱送了小梅姐架钢琴,据说大师之作,价格不菲。
现在就放在他们酒吧里,是小梅姐的专属,除了她谁也不许碰,也因此吸引了许多专程赶过来听小梅姐唱歌弹钢琴的人。
他两本身势均力敌争,正争个你死我活的两人,变成他被小梅姐稳压一头,而且还被压得死死的翻不了身,他自然不甘心,脾气变得有些怪,经常跟人发脾气。
不过他发脾气也只是随意斥责两句,并不跟人真的计较,躲开他就没事儿了。
藜麦也就随口一问,本就是陌生人,也并不会多去关注,林卿带他到后厨旁边休息室,跟厨房打过招呼,倒了杯水给他,“你就在这玩会儿呀,别乱跑,我先去忙,要饿了跟我说,我出去给你买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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