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安排人生啊?以为你是谁啊!」
张恒一生气就坐起来了,说话时习惯性地拳头乱挥,仿佛张牙舞爪的猫,告诫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进尺。
他都坐起来了,躺在他臂弯间的洪黎明自然也跟着起来。
姿势改变时,张恒拳头刚好过来,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纱布上。
白纱布下面包裹着的,自然是伤口。
伤口被打到,哪怕是隔着一层纱布,一定还是很疼。张恒拳头触着软软的纱布,心里咯噔一下,心虚地往洪黎明脸上一瞧。
洪黎明眉间掠过一丝痛楚,但一发现张恒瞧着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云淡风轻。
「我爱你。」洪黎明云淡风轻地说。
张恒一阵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了解洪黎明。
这是一只吃人的豹子,翻脸不认人的混帐王八蛋,算计人心的翻云覆雨手。
结果他触了他的伤,他却开口,给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个字。
「我们讨论的,是我去那该死的学校念书的问题。」半天,张恒恨恨地分析出一个道理,「这和爱不爱那种肉麻事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我爱你,我希望给你最好的,最舒适的,最安逸的,最能让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坚信,重拾书本,才能填补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亲口说出这句话,我也很不甘心,因为我总觉得,我就能填补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缓缓地说。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每次缓缓说话,都显得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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