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上扔着吃完的零食包装袋,电脑屏幕晃动着默认屏保动画,一切都平淡无奇。只有靠窗的一侧摆着一套金属装饰品,似乎挺有趣的。
那是一件黄铜雕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雕塑一共有四个人物,分别是主唱,贝斯,架子鼓和电子琴,每个人物都摇头晃脑的像是在嘶吼,动态栩栩如生,制作的非常精致。
这是一支乐队的雕塑。
温庭裕看着那套雕塑,问:“你玩过乐队?那个黄铜雕塑是什么?”
白言飞头也不抬:“你说桌子上的那个?那是念书的时候,我跟我哥还有几个同学组乐队去参加校际歌唱比赛,结果拿了一个纪念奖。”
“你是哪个位置?”
“我是主唱,我哥是贝斯手。”
“后来为什么不唱了?”
“随便玩玩而已,哪能当真,”白言飞笑笑,“玩音乐多花钱呀,而且我们玩的是摇滚,最没出息的那种,除了烧钱还能干什么?很快就不玩了。”
听到摇滚两个字,温庭裕皱了皱眉。
白言飞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变化,又笑笑:“你也看不起摇滚是吧?我知道很多科班出身的音乐人都看不起摇滚。摇滚早就被小孩子们玩坏了,留一头长发,扛一个贝斯随便喊两声就算是摇滚,是把音乐看的有多不值钱啊。”
温庭裕没搭他话,沉默了一会儿,问:“你现在在做什么?”
白言飞一愣,老实回答:“我现在在缝裤衩。”
温庭裕很无语:“……我是问你现在靠什么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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