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没有,刚起来。”
刘彦点点头,信了。他从车头前边篮子里拿出保温杯递给他,交代他:“现在就吃吧,这杯子好几年了,保温效果不好。”
“好。”凌云端接过,“你待会再来一趟行吗?我把杯子给你。”
“行,这个不急,我十点多还来一次。”
凌云端看着他笑,半天,慢条细理道:“要怎么算价钱?”
刘彦直摇头,“这个不值钱,不要钱。”
凌云端竟然不坚持,听刘彦这么说,他不甚客气地点点头,说:“那好,我上去了。”
刘彦目送他上楼,又跨上车,打开喇叭,“小馄饨——牛肉羹——宽米粉——”的叫卖声响遍大街小巷。
临近中午他来拿保温杯,凌云端站在他车前,问:“你中午吃什么?”
刘彦瞪着他,“土豆烧饭。”这是昨晚就跟刘思柏说好了的。
凌云端笑得温和:“我能蹭饭吗?”
一起吃饭呗
于是刘彦回去时,三轮车后边就多了条大尾巴。
通向村里的路不好开车,而且凌云端那辆小轿车太显眼,他只好跟在刘彦三轮车后步行,幸好车子走得慢,他双手插兜,不紧不慢的也能跟上,一路走走看看,时不时跟刘彦聊上两句,十分悠闲。
原本那天回来,他穿的是一套十分正式的西装,外边披着的黑色大衣简约利落,是典型的职场装扮,却不适合这种乡村气氛,他今天上午就在镇上服装店里买了件休闲的厚外套和牛仔裤,这样一换上,人就显得年轻活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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