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的特定资产不可变卖转让,也不能以结婚的方式合法馈赠于他人。
所谓的特定资产也另有明文解释,光是清单就列了厚厚一叠文件,诸如端王府那座拥有数百年历史又经过多次整修改建的府邸,或者是市中心某块特别昂贵的地产,当然也有历代皇帝赏赐或馈赠的古董、书画与器皿……这些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祖产,也是不能转让的资产。
如果婚前未曾特意签下协议书,之后准备离婚时,因为特定资产必须维持在端王名下的前提,接着在评估其他产业价值后,才能平分婚后财产。
据他估计,杨酌霄大概可以拿到他名下至少四分之三的流动资金,而载镕手头上就只剩下不能变卖的资产,虽说不至于生活拮据,但之后几年内,能实际花用的资金确实减少了大半。
当然,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从来都不打算让杨酌霄签婚前协议。
杨酌霄实际上是个有些清高的人,虽然并非视金钱如粪土,但也不到相当看重金钱的程度,载镕深知这一点,就算现在只是假结婚,但往后离婚时也可以藉由赡养费的名目馈赠对方金钱与房产,这似乎也不是个坏选择。
况且,主动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正是杨酌霄。
不管从哪个角度思考,载镕都找不到拒绝对方的理由……甚至,他心里隐隐还有几分说不出口的窃喜。
杨酌霄没有喜欢的人,所以才提议与他假结婚,回避来自母亲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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