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表哥脸色发白。最后不得不去捏刀片。
真是可笑的旧情。
在这方面,嘉音对自己一贯很自信。对手是文怡的时候尤其如此。都说美人看骨不看皮。他的骨骼虽然不如文怡纤细小巧,但更颀长又韧性,露出锁骨、别过脸拉长脖颈的线条时,也足以让厉向东眼神游离。脸形固然不像文怡那么精致,但桃花眼绝对比文怡更媚更有风情。从小养出来的从容优雅的书卷气,更是文怡这种把童年时光都浪费在小巷里疯跑的家伙怎么也学不来的。
文怡前前后后和厉向东在一起的时间,满打满算全加起来撑死了也就四年。
他已经在向东身边六年。
文怡闹得向东不得不和家里决裂。
他能给向东距离得当、节制的、高雅的感情体验。
更别说还有他那独辟畦径、从贫民窟一路睡进富豪家的姑姑站在他这边——尽管嘉音总是在心底讥笑她坑自己儿子也要倒贴娘家的愚行。
怎么看都是他比较好,不是吗?
文怡让向东上了那么多次,最后只保住一间六十平的小屋。他不过是挽了向东的手臂,得到的礼物就足以换购两三栋别墅。
怎么看都是他比较好。
“我不是谁的替身。”嘉音黑着脸沉默片刻,冷冷地说,“厉总喜欢的就是我。”
乐正阳耸耸肩,甚至没有回头瞥他一眼:“哈。有这样的自信当然好。但我恐怕你要玩脱。”
嘉音眉间猛地蹙紧。
他想起向东今晚说的话:生意伙伴,工作没完,重要的事,必须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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