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
“今日我俩同病相怜,不如结拜当个兄弟?”
“好,就我们两个。”江南一口答应。
就我们两个……
我们两个……
叶梵顿住脚步,默默捏住了金疮药的瓶子。
他们说就他们两个,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他只是送药的,无法融入到他们一起。
毕竟他们是共患难,一起挨鞭子,被砍被劈,而这些他都做不到,他怕苦也怕疼,更怕累,所以共患难什么的听起来更像神话。
尤其是刀子,在现代蹭掉点皮都要疼半天,让他挨刀子似乎不太现实。
江南的一句话似乎点醒了他,他不可能和他们融入到一起,所以这金疮药,他还在放在了王圣床上就好,交情就算了,点到而止吧!
老实说叶梵有些难过,刚以为自己有了金手指,这一下回到解放前,他还不太习惯,看来还是要重新锁定目标了。
倒不是一定要找金手指,他只是想找个靠山,有事靠一下,没事唠个嗑,毕竟他不能文不能武的,打起来很吃亏。
经过仔细排查,居然发现没有其他目标了,除了猪脚之外的其他人基本都是反派,猪脚就是踩着反派上位的,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惨。
总不能抱反派的大腿吗?
那是大腿吗?那分明是沼泽,说陷下去就陷下去了,不能冒险。
反派一般都是坏人,无情无义还不讲信用,他们的话不可信。
叶梵很烦恼,他解开裤子,刚放了一会水,执事就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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