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不和他计较,磨好了墨,他便提笔去沾墨汁。
正要落笔,他突然停住,抬头怔怔地问我:“你的挽是哪个挽?”
我愣了一下,鄙夷地道:“挽留的挽。”
“噢。”他埋头去写。
常听人说他多么才华横溢,可与他接触时,除了听他在床榻上淫诗不断,还真没什么地方体现得出才气的。
今日我才是第一次见识到,他身为文人高雅的一面。
那字,是真的好看。
我瞧着那端秀清新的三个字,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还能这样吸引人。
“好啦!”他大功告成一般。
不过紧接着又陷入一阵忧思,还不等我好奇去问,突然抬手狠狠咬了口拇指,然后摁在婚书上。
摁完,他又将目光移向我,我朝后缩了缩,他一把拽过我的手,将血在我拇指上抹了抹,带着我的手往那婚书上摁。
“血誓约盟,你我都别想反悔!”他撒开我的手,将那婚书抱在怀里,傻笑着,像个刚偷到糖得意洋洋的顽童。
不知怎的,我这样看着他,怔了好一会。
我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
手上还沾着他的血,反应过来后连忙找帕子去包他的手,他着实咬得狠,血不住地流。
“合卺酒合卺酒!”他叫着。
“嘘!”我瞪了他一眼。
他立马不做声了,好久,才抬起头,看了眼手指,又委屈巴巴地看了眼我:“疼。”
我已经替他包好了手,见他这样后知后觉,也是无奈,在他头上敲了敲:“莫沾水,几日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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