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有缘。今日你我既然有缘碰着,又坐了一张桌子,这碗面大哥请了就是。”
来人把铜板放在桌上,没答话,只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要是十年前的沈恪,约莫吃了这个闭门羹就放弃搭讪的企图了。
但十年后的沈恪,修为没有多大长进,脸皮却厚了不止一层。这小兄弟他看了一眼就喜欢得紧,恨不得两人能顷刻一见如故抵足而谈你侬我侬。面条还可能扭着小身板从筷子上滑溜走呢,何况个大活人。一次捞不起是正常的,多夹几次,熟能生巧,再不济也能端碗喝口汤啊。
“小兄弟看着不像本地人士,难道是来这镇上看凌云大佛?”趁着面条被端上来的时候,沈恪机灵地抽出一双筷子递给对方,搭话道。
来人接过筷子。
指节被乌黑发亮的筷子衬托地愈发白皙,几乎晃花了沈恪的眼。
他揉了揉鼻子,再接再厉道:“那可真不赶巧了。近来这镇上要出大事,凌云大佛附近都不太平。小兄弟要是真的想看,还是歇上一段时日再去为妥。歇脚的地方就在对面……”
来人在听到这段话之后,终于给出了一个生动的反应。
他的手指没有离开竹筷,就着一个搁下筷子的动作和碗壁轻轻砰在一块儿,挑起的眉头显得更加年轻锐气。
“哦?”
沈恪伸指四下比划了一圈:“说是大佛的脑壳顶上有一把灵剑,这群人都是奔着那把剑来的。”
这个话题挑的不错,就算来人不是剑修,但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男人,总是对秘宝之类的有些兴趣。如沈恪所愿,对方皱眉问道:“什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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