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看得清清楚楚。也正因此,才确定程乐也爱着归剑明,所以他们才有和好的可能。
归剑明听了夏羽的话,微微一笑,点了点头:“放心吧,我会努力。”
夏羽满意地笑了笑,这才说:“还有件事跟你说,全国歌手大赛报名启动了,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啊?咱俩弄个组合去秒杀评委,怎么样?”
归剑明怔了怔,“不了,我不太喜欢在公众面前露面。”说罢又微笑着看着夏羽,“你终于要为梦想迈出这一步了?”
夏羽斜了他一眼,接着又是一笑,轻叹口气,“是啊,读了几年的音乐学院,总不能白费吧。希望我这次能有好的成绩,将来等我发了专辑,第一张肯定送你啊。”
归剑明知道夏羽从小就喜欢唱歌,如今他决定去参赛,作为好友也替他高兴。于是笑道:“好,我等着你在专辑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顿了顿又调笑道,“对了,你也该练练字了,你的字那么丑,将来要是发了专辑,签了名反而要降价销售吧?”
“切,我的字才不叫丑,我那只是抽象了一点。”夏羽厚着脸皮说。
下午的时候验单结果出来了,请示了医生说没问题可以出院,夏羽忙着办好了出院手续,还去外面给归剑明买了件衣服。原先的衣服被血染得不能看,总不能穿病号服上街。
归剑明喜欢深色的衣服,夏羽买来的便是深灰色的毛衣和浅蓝的牛仔裤,他穿毛衣很显身材,宽阔的肩膀让人有种“靠上去很踏实”的安全感,双腿又长又直,走在街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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