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分钟,两个人一起走到肯德基。
宋辞上楼换工装。
任思凯去排队买了一份早餐,然后找了一个显眼的地方坐下来,这样宋辞在大厅走动的时候他一抬头就能看到他。
宋辞换好工装,下楼刷卡上班。
在十点钟之前大厅只有他一个人。
擦桌子,扫地,拖地,清理洗手间,收餐盘,不时还要帮顾客跑腿拿纸巾和番茄酱,宋辞忙得脚不点地。
任思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宋辞这么辛苦,他特别想帮忙,可又不想惹宋辞不高兴,只能干坐着。
作业就摊开在面前,可任思凯看都没看一眼,视线片刻都没从宋辞身上离开过。
即便是穿着难看的肯德基工装,宋辞依旧是闪闪发光的,衬得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牵动着任思凯的神经。
任思凯承认,宋辞让他迷恋,随着相处的时间越久,这份迷恋就越深重,已经到了让他害怕的地步。只是短短几个月,宋辞已经在他心里长成了一株参天大树,根须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骨髓里。宋辞不费吹灰之力的完全占领了他,他满眼满心全是宋辞,全然没有自己。
毫无疑问,他是快乐的。
但与快乐并生的,却是惶恐。
任思凯心里清楚,宋辞并不像他喜欢他那样喜欢自己。或许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宋辞就会和他分手。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心就会不可抑制的痛起来。他不能和宋辞分手,他不能没有宋辞,因为他会死。为了不让这种可能成真,他拼尽全力的努力着。他想要跟上宋辞的脚步,和宋辞一起上实验班,以后还要读同一所大学。他必须和宋辞并肩前行,只有这样,才能永远和宋辞在一起。只有这样,他才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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