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都不在调上,跑得丧心病狂,估计原唱站他跟前,人肯定听不出来唱的就是他自己的歌。
先前唱歌那兄弟的表情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形容了,叶修抱着话筒兀自陶醉,林成大约听出来他唱的是小刚的《暖风》,吼得满耳都是噪音,乐队根本就疯了,干脆不伴奏,随便他跑。
调酒师冲林成扯了扯嘴皮子:“你哥们这是用生命在唱歌啊。”
林成汗颜:“是啊,用我们的命!”
下面有人拍桌子了,林成刚想过去硬把那丢人现眼的货薅下来,不曾想卡座那边冲过来一个人,手里端着一扎啤酒,几步跨到叶修跟前,众目睽睽之下把那满扎啤酒全部泼在了叶修脸上。
叶修正闭着眼睛陶醉呢,被人这么兜脸一泼,鬼哭狼嚎当即就停了,那酒又凉,呛得他抱着话筒从台子上摔下来。
好在那台子也不高,叶修只顾咳得死去活来,满头满身的酒,狼狈惨了。
林成“咚”的一声放下酒杯,拔腿就冲了过去,后边那调酒师似乎说了句什么,他也没听见。
泼叶修那小子长得很糟心,酒吧有空调,所以他只穿了薄线衣,松松垮垮的,下面又是一条铅笔裤,显得那腿跟豆芽菜似的,偏偏脚上是一双大头靴,奇葩就奇葩在,他那一身从头到脚都是白色。
呃,明晃晃一个人啊!
林成冲过去一把扯过他,人一着急也就不知道手上用劲了没有,反正那颗洁白的豆芽菜随着惯性居然顺势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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