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销售也要没饭碗了。”
要是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庆功宴上出来,陆宁景的心情十分沉重,他还没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事业上的迷茫让他觉得前途一片黑暗,找不到方向。
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所以大家也没有去别的地方疯了,都一一道别回了家,只有陆宁景一点都不想回去。
外面灯火阑珊,各种颜色的灯光穿梭了A市的街井,流光溢彩,人们或是匆忙或是悠闲地穿梭着,陆宁景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时间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直到看到街头那间酒吧。
陆宁景在庆功宴上没怎么喝,结果自个儿跑到酒吧喝得酩酊大醉,他摇摇晃晃地从酒吧里出来,整个人醉眼迷蒙的,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见他喝的走路都不稳了,踩着油门在他面前呼啸着过去了。
谁愿意载个醉鬼啊,等他吐他一车,他还得不偿失。
“喂,喂……”陆宁景朝那出租车的屁股叫了两句,奈何人家早就跑了。
真是倒霉起来喝个水都塞牙缝。
陆宁景颓废地扯了扯衬衣的领子,他们销售最讲究的就是外表,衬衫是每个人都必须穿的,基本除了休息日,他们的穿着都是衬衫西裤,天气冷了就一身西装。
陆宁景每次穿个衬衫西裤站或者一身西装在乐乐面前的时候,乐乐都会双眼冒红心地夸他好帅好帅,简直就是天生的衣架子一类的,恨不得把所有的赞美都用在他身上,都不足以自己的男朋友有多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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