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
抱歉我的打扰,又给你写邮件了。
新专辑里的歌,我已听。很喜欢。不知为什么,在听第一遍的时候,直觉就告诉我,它并不是描写恋人分别后的心情。虽然歌词听起来也完全说得过去。
真是不华丽,在此之前的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迷恋流行音乐的一天。
无比优越的家世背景,注定了我高人一等的起点。年纪尚小之时,价值观就自成体系,凡事都要竭尽全力追求到独一无二的完美才肯作罢。就算此刻在你面前坦诚自己,我依然肯定:
我——是已站在众人遥不可及的高地、逾越这个世界的平行线无数距离的强者。仿若神赐的骄傲从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的内核发出,无法隐藏。
一直认为所谓「欣赏」,就是穿着一身笔直西装端坐在奢华音乐厅的贵宾席上听完一场结合高贵与品位的西式交响乐,做出独具一格的炼点评并获得认可后的成就感;也以为应该是像集邮一般,不惜花费重金收集世界各地所留下的鎏金珍藏版的音乐碟片,譬如由那些流芳百世的著名音乐家演奏的钢琴曲、大提琴曲等,然后把它们当作是体现自我品位的见证者和功勋章,成列在沉香木制成的收藏架上。而视为“靡靡之音”的流行音乐,我曾如此不屑一顾。
但令我想不到的是,偏又是这最初认定永远不会出现在自己唱机里的流行cd,却给予我最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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