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朝廷不需投入一文钱,就可以从北方国土每年获得几百万贯文的收入,这对自北宋中期以来就每年需要往北方倒贴无数钱粮的大宋朝廷来说,实在是喜出望外。但是,赵?当初提出的这个政策在朝廷的那些文臣看来也有不小的风险,武将军政一把抓,他们的自由度实在太高了,万一再出现类似唐代后期的“藩镇之乱”,那该怎么办呢?
因此他们为其增添了不少限制条件,诸如同一员将领所领辖地不得超过两路,总兵力不得超过十万(但民兵算不算兵,却并未形成定论,所以还是滋生了不少问题。)之类。
其实,如果严格遵循赵?当年拟出的原则,藩镇根本不可能有多少余财招兵买马,因为领土越广阔统治成本就越高,而且数额呈指数上升(注1)。三路以上的地盘已经相当大了,如果按照要求上缴足额的人头税(“摊丁入亩”之后是按照耕地面积收取的,但名称还是叫作“人头税”,由制置使自主收取的两税一般也就只能勉强维持花销而已,而如果施政太苛刻,又没法收买人心,所以朝廷根本无需担心(如果搞得天怒人怨,朝廷只需将该地的将军作为替罪羊即可,中国的老百姓是很容易满足的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枢臣们这样警惕也说不定确实是必要的“未雨绸缪”,因为中国人治的历史太悠久了,中国人又实在太聪明,总能找到空子可钻,所以限制多一点似乎确有必要。而事实上,别说赵?当初拟定的原则了,就算是那些文臣额外添加的限制条件,身为大宋皇帝的赵构也没有严格遵循,至少有两位大员是明摆着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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