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南乱北治
对交北民众来条路是可以拿钱到南边开始新生活,另一条路则要在军队的刀枪下战战兢兢地过日子,虽然有当民族英雄的机会,但代价却是全家人的生命,除了极少数顽固不化之徒,都知道自己该选择哪条路。而一旦过了红河,再想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好歹红河也是南洋的一条大河,想游过去可没那么容易,而红河两岸的码头又被孙默派人全部控制住(北岸)或者干脆毁掉(南岸,顺便让海军陆战队演习一下突袭港口的战法。)了,“偷渡”的成功率实在是低得可怜。
虽然孙默会给南迁的交北人一定补偿,但数量也不可能太多,到交中安家立业是够了,但却不足以弥补他们抛弃田宅等固定家产的损失。因此,只有那些对于占领军十分不满的人群才会选择离开,因为虽然“军管”对待“违法乱纪”的“刁民”,手段相当严酷,但对于“奉公守法”的“良民”,孙默主持下的交北总督府还是很客气的,而交趾好歹也是农耕民族,安土重迁的心理还是很普遍的。
在花费一百多万贯(赵?得知后,不由再次感叹大宋铜钱在周边国家的强大购买力,交趾紧挨着大宋钱居然也能当五六文来用,而且交趾人又不算富裕,所以遣散费真tmd便宜送走三十多万对占领军不满的危险分子后,交北总督府不但获得了大量的“无主”土地(交趾的市民在当初联军第一次攻击交趾的行动以及随后爆发的大饥荒和瘟疫中死掉了一大半,所以这批人中乡民的比例较赵?的预想为高。),而且管理交北也轻松得多了。原因很简单,当一百人中有三四十人对当局极度不满的时候,就像一颗放在火上烘烤的炸弹,随时可能爆炸,而一旦出现暴*,就很容易迅速蔓延开来;但是若一百人中只有不到十个人对当局极度不满,而其他的人则都还能忍受的话,就算那些对当局不满者制造出一些零星的暴*,也难以形成燎原之势,再加上交北卫军一直严加戒备,留下来的那么一小撮人又岂能翻得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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