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派人给在太原城里的宋徽宗送了个信儿过去,让他准备明天的事宜。
不多时吴用他们几个和徐得龙找到我,要跟我谈谈金宋交接以后的事情,梁山好汉们虽然自立为王,可一但有条件了还是愿意心怀天下的,他们中很多人以前都见识过金兵入宋以后烧杀抢掠的恶迹,徐得龙他们更不用说,真正的平民军队,是为了百姓而战的。
身在工作忙碌之中的岳飞元帅也打过电话来,表示对此事极为关注。
我们商量了一会,觉得还是应该起草一个合同,把诸多事宜写在明面上,其中就包括金政府建立后不得对原宋朝百姓施加暴政、不得实行文字狱、税率至少要保持10年不变等等。
吴用看看这份长达55页的合同,笑道:“这倒更像是两个企业的兼并合同。”
我灵机一动道:“干脆明天就开个收购仪式的见面会算了,咱们把宣传做到位,宋朝老百姓心理上也好受点。”
一家企业经营不善,有人来收购总比破产好,起码以前的员工还有活干,能继续过太平日子,至于谁当头头低层职工是不太关心的,当然,一些中上层的管理人员少不了要变动。
李静水和魏铁柱都是在21实际打过工的人,说:“最好再有个监督机构,要不咱们走了以后外资企业虐待职工怎么办?”
我说:“那明天把各军首脑也都叫上,他们就是中介和监督机构,金兀术要不按合同办继续围丫的——还有,注意你们的措辞,多少年以后56个民族是一家,严格上说来金兀术也不能算外企,最多是地域性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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