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在起点写书的经历,会让我对自身专业产生这样一些变化。
09年我没有好好用功,对于那些法律知识,只是有个浮光掠影的印象罢了。一来是本来就不怎么喜欢这个专业,二来这些东西实在是枯燥。但是,当我跟起点签约,认真的看着合同的时候,不禁后悔没有好好学习民法了,因为那些什么独立选择权与决定权、优先权啥的,哪个不是民法涉及的内容呢?很可惜我上民法的时候经常打瞌睡,想来真对不起民法老师。
我花了几乎一天的时间,把合同看了,小说的写作,总算是继续了,因为要不是编辑联系我,我很可能就因为点击率不高而断更了。
更到七万多字的时候,有一天我用手机搜自己的小说,发现竟然出现了盗文,我很生气,怎么能容忍别人侵犯我的合法权利呢!于是我去找编辑,她给了我两点建议,一是我自己去找那些网站,二是把那些网站的链接给她,让她给法务处理。不过编辑又说法务的流程比较多,回复会有些迟云云。
我决定发邮件给那些网站,声明权利。好不容易写了一份邮件出来,室友又说还是问问民法老师好,我想也是,便照做咯。第二天老师回复我,说写得不错,又给了点建议,我将邮件修改好,发出去了。另外,还在书里做了声明。
有人笑我傻,有人跟我说,这权利声明书,正合我自己做事的风格,正义而稚嫩。管他呢,反正要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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