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怀疑,娇俏的鼻子微微皱了皱,唇角也不高兴地撇下,一脸的不服气:“云初哥哥你瞧不起人。”她眼睛亮亮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云初哥哥你去书院那么久,我早就能写很多字了!”
沈云初听颜舜华这么一说,觉得也对,本来颜舜华底子就不错,学个两个月能写信了也很正常。他温声道歉:“晚晚说得对,是我不对。”
颜舜华这才满意,不再绷着小脸蛋儿。她半真半假地说:“其实写信来的人我不认识。”
沈云初眉头一跳。
颜舜华说:“我听人说,有个人住在京城慈孝寺,咳血咳了几个月,一直没好。我想起道长爷爷跟我提过,我们这边有一味药叫‘血见愁’,看着不起眼,也没在本草里面出现过,但对血症非常有效。”她目光灼灼,没有丝毫心虚,“所以我就叫卓然采了一些,托镖局的人送到慈孝寺。”
只要有钱,镖局的人不会介意跑这一趟。
沈云初听了这番原委,已经信了大半。他没追问颜舜华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地送药到京城,他了解自家表妹,自家表妹好奇心最强,同情心也最强,知道别人生病痛苦后给对方送点药,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要是不送才不正常。
沈云初说:“那他怎么会给你回信?难道你还留了别的话给他?”
颜舜华说:“没呀,那人找了个小沙弥跟着镖局找过来,正巧遇上我们。那小沙弥很聪明,和我们说了说话就猜出药是我让人送的,把那人让他捎来的信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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