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遇袭!
威尔逊认认真真的开着车,努力无视后座那位质疑他人品味的小丑先生。
事实上若非近期连环杀手行事太过高调,他又不小心捡到了一位麻烦女士,肯定早就离开曼哈顿,坐上飞往伊利诺伊的飞机了。当然,那样也就不必应付蹭便车的杰克了。
只可惜如果只能是如果,威尔逊叹了口气,隔着后视镜眼神不受控制的瞟向杰克,在他嘴角的割痕上停留了半响,终于没忍住,好奇地问了出来,“你的嘴怎么了?”
“你说这个?”杰克低哼着笑了起来,摸着嘴角像是得到奖励的孩子,“是阿卡姆的纪念哟,来自一个……唔,有趣的小家伙。”
杰克眯起双眼,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那个看似瘦小懦弱,却在他因药剂而身体麻痹时胆敢暴起,留下这两道疤痕的青年。他快速抿动了几下嘴唇,舔舐着嘴角狰狞的粉疤,笑声转沉。他该说……勇气可嘉么?
威尔逊登时被笑出一身冷汗,暗脑自己多嘴。毕竟有时候,即便一个人的大脑聪慧到可以创造出人工智能,体魄强健到可以徒手拗断脖子,也不一定能够淡然面对一个变态或者疯子。
他用亲身经历印证了这一点。
不论是八年前初遇时那个衣衫褴褛手染鲜血的逃狱者杰罗姆,还是如今这位毁了容装扮诡异的“小丑”杰克,都叫他接受无能。
威尔逊瞥了犯病状态的杰克一眼,默默闭上了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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