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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