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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