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笑,就说明有事。
叶慎荣抬眼看了一会同事,笑了笑:“哦,没事。我一个人打光棍,没有女朋友要应付,也不和家人住,下了班,挺空闲的。”
“就是嘛!我就看你有空呢。”王城拍拍他肩膀,递出个大信封,“你看,我晚上还得应付暴躁的女友,她脾气坏,去晚了非把我耳朵割下来不可。所以,去天娱的事——”
叶慎荣接过信封,爽快地对同事道:“行,我帮你送去吧。”
“啊,那谢谢啦!下回请你吃饭!”
虽然每次都是这么说,不过饭局是越积越多,却从来没吃到嘴里过。
叶慎荣也不去多想自己又被差遣当跑腿的事,赶快做完手头上的事,到了点收拾好东西,赶紧夹着信封出了公司。
晚上还有兼职要做,他可没时间磨蹭。
在同事眼里,他现在就是个沉默寡言,脾气很好,谁都可以差遣使唤的老好人,不管要他做什么事,他都不会计较。有人觉得他这样的,就是外强中干,个头高,面相有几分凶悍,其实是个软骨头。
Z市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地域面积广,从他们公司到天娱又要横跨整个市中心。叶慎荣以前出门都不用自己两条腿走路,现在自然没有专用司机伺候他了,加上收入又少,只能维持个温饱的水平,自然不会去打车。
结果是坐了一小时的地铁,外加换乘了四趟公交才来到天娱。
那时候,都已经过了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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