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队,东方与西方虽然都以长矛为主要格斗武器,但用矛的方式不尽相同,往往各有特色。
地中海地区,在以矛格斗的同时,亦流行投掷用法。罗马将投矛技艺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方阵密集齐掷的投矛战术,使任何敌人都闻之丧胆。他们的长矛很有特色,不全是铁质。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将固定矛头和木柄的销钉换成木质的铰钉,当投矛击中对手的盾牌或其他硬物时,铰钉立即折断,矛头便与木柄松脱,无法再用。第二种是将矛头的中间部位做得很细,采用较软的金属,使其投出后碰撞到硬物便弯折报废,但矛尖部位仍采用坚硬的金属,不影响杀伤力。
与西方不同,中国华夏之地,自商周以来一直不流行投矛,更没有发展出罗马人那样的齐掷投矛战术。关于投矛,在中国华夏的历史上只有极少的人使用。
华夏之人习武者不知何时开始用投矛,在汉朝之时,将投矛称之为铤。《释名·释兵》:“铤,廷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由此掷出,以达彼处。东汉马融《广成颂》描写田猎场面:“飞铤电激,流矢雨坠,各指所质。”
关于铤的形制,《说文解字》:“铤,小矛也。”长四尺左右,全身铁制与矛头连锻在一起,并做成有利于激射的形状。此矛由于与长剑长度几乎相同,往往是小众游侠的格斗兵器,既能投掷,又能近战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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