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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王安石心中有些不明白,不过在王静辉递过来的札子当中对巡回法庭制度有着详细的介绍,他也就快速翻看起来。
其实王静辉和他最大的分歧就产生在刑部职能范围上,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最高司法机构。现在所涉及的官制改革当中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全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
王静辉所知道的“三权分立”的那一套在现在看来是不为大宋统治高层所接受的,但他也不甘心,现在改革后的刑部权力比以往都大上很多,几乎除了大理寺手中还有一部分司法权之外,其余司法大权全部掌握在刑部手中。
后世美国的巡回法庭制度到底是怎么一个样子王静辉并不清楚,不过单纯的从字面意思上他演化到宋朝的司法体系当中──全国按照人口和各路实际情况划分成两等,京畿路、河北东西两路、淮南东西两路、两浙路等经济发达地区人口比较密集,相应的发生诉讼案件也要多,所以划为一等,其他各路人数比较少划为二等路。一等路巡回法庭分春秋两季各派出三十到六十名提举官员两人或三人为一组来巡回审查本路地各种案件。百姓若有对本州县法官判决不服者可直接上诉给巡回法庭提举官员。二等路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过相应的巡回提举官员比较少,每年也只有春季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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