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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转公办这个有规章制度的,92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上面写得很明白,“关、转、招、辞、退”。“
见张岩不太明白这里面的道道,刘文年就跑回教委办公室,把《意见》的复印件拿了出来,指着其中一段话逐字逐句的念道:
“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再行吸收新的民办教师;在此前提下,通过师范学校定向招生和“民转公”,逐步将一部分优秀民办教师选招为公办教师;对经过培训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要坚决、妥善地予以辞退。“
“中心小学的情况是这样的,刘香是去年进来的,本来按照规定是不行的,含含糊糊也就算过了,要是再转成公办的就难了。你看这段“刘文年指着下面一段继续念道:
“在千方百计保证农村学校师资需求的同时,坚决清退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自行录用的所谓“计划外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和清退“计划外民办教师”后,短时间补充不上公办教师的,可以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严格考试,聘请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为临时代课教师。聘请临时代课教师要签订合同,明确规定聘期、权利、义务和待遇。通过调整整顿,逐步增大公办教师的比重。减少民办教师数量,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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