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日第三更,投票啦,哈哈。)
苟圣果然是条合格的狗,至少在咬人方面,他是表现出一条斗犬应有的战斗力。
许氏叛逃百越国的消息,经他策划包装,往外那么一宣传,立刻闹得满城风雨。罗江郡官府立刻派人前来秦家庄,交接案犯。
许氏上到族长许三立,下到家丁,活的总共三十二名。死的二十多名。还有一路放火后逃跑的,总共十六人在逃。
堂堂豪门许氏,一夜之间,风光不在,沦为阶下囚,而且是必死无疑的阶下囚。
在许氏身上,搜到了大吴国某家大阀势力和许氏族长及长老的书信,还有逃跑路线图,这是物证。
围攻豪门秦氏庄园,恶意袭击百越国贵族,人赃俱获,秦氏全族都是人证。
人证物证俱在,官府办起案来,自然不费吹灰之力。几次大刑一用,没骨气的许氏子弟,已经全盘招供,所有问题大大小小全部吐露出来。
罗江郡官府立刻发出官文,传送赤木王领所有州郡,请求各地官府协同捉拿反贼。
这么一来,许氏那一路人马,根本无处藏身。再加上逃跑路线已经被同族之人招供出来,被官府拉了个布袋口,自己就钻了进去。
所有余党,全部被捕获归案,押解回了罗江郡,几番对质,案件轻松就有了定论,卷宗往上传送,很快就到了皇帝陛下御案前。
一般的犯罪,州郡官府都有权定案,而这种叛国罪,则需呈送到皇帝陛下面前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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