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土的气派。他比钱云笙更适合这里,没有了顶头来自于第一的阻力,或许不久后便能成就出自己的一番天地。
顾明月拉了拉钱云笙的袖子,示意他们该走了。她嘟着唇面带怀疑地望着温传熙,被他戏谑地打量一通后,面色如霞地啐了一口,昂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把脸扭到一边。
温传熙对娇生惯养的别扭大小姐见怪不怪,他悠悠哉哉地双手抱胸,目送二人推开大门挽手而去。
“呵。”墨色长衫的男人仰起头,牵唇淡笑。他拿出怀里的烟杆狠狠地吸了一口。走了倒也好,走了便没人和他争第一的位置了。不过,却也有点寂寞呢。
钱云笙这混蛋,好事儿全让他一个人赶上了。
日后,他温传熙也一定能让千金大小姐追着到处跑。
1924年的晚秋,三人谁也没有想到一别之后再能相见,再见之时已相隔25年。
在梧桐叶凋零,晨光熹微的早晨,顾明月与钱云笙踏着金黄的落叶,登上了开往首都南京的列车。
钱云笙身为名角,自是有一笔不小的积蓄,即便他把大部分收入都存入了银行,匆忙之间在家里搜罗出的财物也值2000元左右。加上雪荷泽包里的钱财首饰,两人未来就算深居简出,也无需发愁一应吃穿用度。
火车“呜——呜——”的汽笛声长鸣,随后车厢咣当当地晃动起来。坐在三等座上的顾明月把脸瞥向窗外,清晨的雾霭未尽,如轻纱般的薄雾笼罩在上海的建筑物周围,她用手围拢肩头的红色针织披肩,宽沿的灰蓝色呢帽遮住了大半张脸,仅露出秀气的下巴以及嫩红的樱唇,光是一小片玉白莹粉的肌肤,已经足够引人遐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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