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航行了半个月,终于到达了本次航程的终点:旧金山,也称三藩市、圣弗朗西斯科。
在下船的时候,有美国的海关人员检查。见是金发碧眼的,手一挥,便放行了;如果是黄皮肤、黑眼睛的,则全都带到另外一间屋,要细细审查。孙元起有美国公使馆的证明,又有耶鲁、mit、美国化学会的邀请信件,自然不惧怕他。那海关人员看见比自己还高些的孙元起一脸轻松地走到他面前,上下扫视一眼,又看见手里捏着几份英文证明之类的。本来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挥挥手,把孙元起放行了。
拖着行李,刚走出码头,就见外面围着一群接人的,举着各种写着名字的牌子。咦,那么怎么有自己的名字?一个大纸牌,上面写着“yorkjohnson”,下面是歪歪扭扭的中文“孙元起”,牌子下面围着几个人,其中一个赫然是卢瑟福。
卢瑟福和几个人一边聊天,一边盯着码头的出口。就见有一个人冲着这边儿挥手,定眼看时,不是孙元起是谁?看见孙元起穿着西服、衬衫,打着领带,卢瑟福瞪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
这群人中就卢瑟福见过孙元起,见卢瑟福这副吃惊的模样,都顺着他的视线往前看,却见一个约略一米八的英俊小伙子走了过来,穿着西服衬衫,打着领带,皮肤白皙,嗯,发型蛮奇特的。神情间有些忧郁,还有一股书卷气,像是一位在校的大学生。如果不是面部轮廓出卖了他,绝对不会有人怀疑他是来自美国的某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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