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埋头苦吃起来。安嘉冕虽然对他挺不错,但喂他吃的都是冷冰冰的狗粮,好久没吃热乎的东西了!
“喂,英俊大郎,我先给你提个醒,”任海拉过一张凳子,坐到餐桌对面,瞅着一张脸都快埋进碗里的狗小子,“你不要以为在庚林市找人很容易,这城市比你想象的还要大,很大很大,你懂吗?”
狗小子嗯嗯呜呜地点着头,片刻都舍不得从方便面中钻出来。
“另外,你在我这里不能白住,你得缴伙食费,懂吗?”
还是嗯嗯呜呜,小家伙吃得飞快,方便面纸碗越拿越高,没一会儿就拿碗底冲着他了,任海对着碗底重重咳嗽一声:
“你的小修……”
狗小子耳朵一抖立刻放下碗:“小修怎么了?!”
任海瞅着嘴角全是油渍,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狗小子,那条毛茸茸的金毛尾巴在身后摇来摇去。特么只有小修两个字你才听得进去是吧?!
“你准备花多久时间找小修?”任海问。
这问题阿彻还没想过:“一年!”
“一年找不到呢?”
“两年!”
“两年也找不到呢?”
“三年!”
任海算是服了,靠在椅子上直接问:“十年也找不到呢?”
狗小子这才踌躇地放下纸碗,十年啊,他有记忆的日子全部加起来也没有那么长……小男孩认真想了想,皱眉道:“那就到找到为止。”说罢又捧起纸碗大口喝干净汤汤水水。
任海无话可说了,这泡妞把妹的决心简直要令无数男同胞汗颜啊。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小修到底能美若天仙成什么样啊,瞧把这小色鬼惦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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