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要以他当时的条件,做正途生意的公司怎么会找上他?要他说,正途也赚不了这么快,而且他还短短两年就能从个小跑腿一跃成为分公司经理,哪个走正途的公司能给他这种没学历没资历光会打架的人这样的青眼?其实他是很感激自己老板的,虽然当初也没多大交情不过是为了赚大钱才跟他去深圳铤而走险,今天的成绩也是自己玩了命去拼回来的,可是好歹机会是人家给的,没有这个他就是再能拼也只能在家里混个混混老大当当而已。说好听的人家叫伯乐,说实在的就是赏识,不管怎么样至少也有个恩情在吧?可惜偏偏、偏偏遇到沈烟轻!他也看开了,这个人就是他命中的克星!潘多拉盒子里的两个人,上帝造出来就是为了一物降一物的。
就算再舍不得,碰到了这个人还是得全都抛开。不为什么,只因为当初他愿意跟人来深圳卖命,就是为了赚大钱,而赚大钱的理由不是别的,不过一个名字——沈烟轻。
如果让他在什么兄弟情谊江湖道义和沈烟轻之间选择,他的选择永远也只有那一个。
江漓曾经问过他,眼神中透着凄楚:沈先生对你来说究竟是什么?
他歪歪嘴角,笑得很温和:他啊,就像我的信仰。
那么我呢?
你是我的阿漓。
沈烟轻租的房子条件不怎么样,也不大,就是图个交通方便。他是公车一族,跟有公司配车的王烨自然是不能比的。不过他除了租了间地利好的旧屋,还买了手机,说是为了工作之便,其实也是方便沈雨浓随时都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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