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的,估计,他连出租屋都住不起。
陈子槿打量了眼前的青年,五官深邃,眸子微挑,看起来颇为俊美,长长的刘海遮过眼睛,给人一种阴郁的感觉,皮肤有点偏黄,应该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
“你快把它带走,我怕狗。”
是的,姜沈小时候被狗咬过,从此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如今大了,见了狗照样绕道走。
想到这里,陈子槿心中暗叫不妙,对方怕狗,偏偏他又是一只哈士奇,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蒋元良默默的把小狗崽放在地上,义正言辞道:“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你爱养不养吧,大不了把它赶出去,只不过,这年头狗贩子那么多,它那么小就要变成盘中餐,真是可怜吶。”
说罢,他蹲下摸了摸小狗崽的脑袋,酸溜溜道:“不是哥哥不疼你,是有些人吶,根本容不下你,想把你赶出去。”
姜沈嘴角微微抽搐,这人颠倒黑白的本领,着实令人啧舌。
“我明天把它送去小动物救助站,这样总行了吧?”
“哦?明天你把它送去小动物救助站啊?你的意思是今天留它下来过夜是吗?太好了!我就知道,姜沈你是个大大的好人吶!”
姜沈:“……”
这话,他可没有说过啊!
蒋元良捋一把小家伙的脑袋,鼓励道:“加油哦。”说罢,直接脚底抹油,当起了甩手掌柜。
“喂,你要走,也得把它一块带走啊!好歹给我一个狗链拴住它啊!”姜沈咬牙切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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