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以后等我赚了钱,也给你保管。”她会自己赚钱还上的。
陆正霆看得心里胀胀的,她说的多像两口子啊。他不禁朝她笑了一下。
林菀发现他笑起来真好看,就是笑得太少。
陆正霆还有事,林菀就带陆明良回家,收拾一下回娘家,可以住两天。
陆老太正在家里生闷气,原本她觉得林菀没用,哪里知道真能考上赤脚大夫,真是狗屎运!她又寻思这应该是心莲的工作才行呢。听见林菀说要回娘家,她就吆喝着要把那五十块拿回来,还打发饱儿去找二叔,让二叔送林菀回娘家。
林菀直接翻了个白眼都懒得和她费口舌,天底下有让二伯兄送弟媳妇儿回娘家的?这是怕人家说闲话不够具体?
林菀跟孩子们说一声,背着布包就往外走,却在胡同口碰上陆正霆。
陆正霆想说送她,他可以跟生产队借驴车,虽然绕路不过不需要她爬坡也不会累。从大湾村去林家沟有近路,七八里,就是沟沟坎坎的,路上还要过条河沟子。要是走大路就远了,起码得十五六里。
林菀朝他笑了笑,“就几里路,不用担心我,我脚程很轻快的。”
陆正霆刚要说什么,一阵叮铃铃的声音由远及近,同时伴随着一道洪亮的声音,“林菀——”他下意识扭头看过去。
林菀也惊讶道:“谁啊?”999立刻在脑子里提醒她,“是周自强啊,你发小。”
林菀脑海里的记忆一下子清楚起来,眼前浮现一个青年的身影,高高的个子,灿烂的笑容,黝黑的膀子,从小把原主当妹妹的周自强。原主之所以能一直赖着陆正琦,还让陆家娶她,也有周自强的功劳。周自强的爹是林家沟一个生产队长,叔叔是公社副书记。他叔叔没儿子,一直把他当亲儿子,比亲爹还亲,还把周自强弄成民兵队长,说过两年升个连长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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