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自己人的行为媲美一二。
不愧是主从。
落永昼心服口服,甘拜下风。
日部首领的那抹神魂最初的挣扎过后,像是明白落到穆七掌中,自己再如何挣扎也是于事无补,索性安生了下来。
魔族由天生煞气所成,人堕魔后,也是被魔族同化,被煞气由浅至深,一寸寸从肌肤侵蚀到血肉经络,最后化去骨骼。
身体发肤,一切受之父母,证明人之所以为人的东西都没了,只留下一副煞气凝聚的身体。
因此损害魔族的肉身,就算砍个碎尸万段,也很难真正将其致死。
落永昼是直接用剑气诛灭魔族神魂,确认魂魄无存后,方是真正杀死了那个魔族。
也就是说日部首领如今在穆七手中,除却损失一具肉身,其他诸事平安,过段时间又可以搅风搅雨。
夜至深处,穆七依旧是华服美饰,纹丝不乱,在这昏黑一片,无星无月的夜晚显得闪亮亮的,格外突兀:
“真是抱歉,我看这蠢货也看得很不顺眼了,奈何眼下手中无人,只能略作惩戒,先留住他的性命。”
“哦对,我以结界分隔开你我几人与魔族军队,无需担忧他们。”
他一番话说得谈吐翩翩,便是拉去四姓当个贵家公子哥也是够格的。
落永昼:“你可以从我手里救下他整个魔,而非是仅仅救下他神魂。”
穆七不假思索:“因为我看他讨厌,不是很想救他整个魔。”
落永昼第一次见到比自己还不讲道理,且不讲道理到如此理直气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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