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饿得都瘦了,父亲,我饿了。
饿?怎么不饿死你算了!
饿当然是饿不死的,祝夫人还没睡呢,怎么舍得儿子挨饿。
吃完饭,祝英齐已经不再舞枪了,不知从哪摸了块细软布,正搁灯下擦拭枪头呢。
这枪可有名字?
谭昭摇头:它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满月呢,怎么可能有名字,你是它的主人,看着取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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