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只有神明才有这样的手笔吧。
帕蓝耀眼的让他们都不敢正眼直视,他就像神,当他来到这里,确实是让本来贫瘠的赤红山岭变成了流着奶和蜜的福地,所有人都过得越来越好了。
赤红城的百姓如风过伏麦般心悦臣服地跪下。
在祭神日之后,又过去半年。
欧洛斯盯着王都的消息,至少一星期要有一次传讯,那边越来越紧张了。
某日,有王都的人到了赤红城,点名要见帕蓝。
因为摆出了他已过世的母亲的名义,帕蓝亲自接待了凡妮莎的老朋友:“汉克叔叔,好久不见。”
汉克惊喜地打量着帕蓝:“是很久不见了,你妈妈要是还在,见到你现在这么有出息,一定会很欣慰。”
帕蓝谦虚说:“胡乱混口饭吃而已。”
汉克:“哪里是乱来,你做的很好了,我觉得比王都都要好。”
帕蓝顿了顿,笑笑说:“汉克叔叔,别开这种玩笑了……你远道而来,我请你去吃饭吧,常常我们这里特色的烤全羊,用了种别的地方没有的香料,很好吃的。”
汉克见他有回避之意,有些着急,索性直说了:“帕蓝,陛下快不行了。”
帕蓝停住脚步,转身。
汉克说:“按理来说太子这时候可以继位,但是没有,我怀疑陛下想把王位传给你,你是大公主的儿子,陛下的亲外甥,身上也流着王族的血脉,而且是金纹兽人,我觉得你完全可以争一争王位……比起太子,你更适合当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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