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林千岛按照定位找到宋时洋,看着其身后偌大一座建筑,仿佛城堡,墙面晶莹光亮,气派的门上是一串龙飞凤舞的白色大字——Ever-bright City,不夜城。
不就是,姜伦庆生的地方?
“在,在夜总会画画?”林千岛背着装了平板、电容笔、一盒酸奶和一袋饼干的包包,看着面前的宋时洋,觉得这个人真是思路清奇。
不会,他压根就没把自己画画的事当回事,只想带自己来玩吧?因为他说的是,“周末不开心的话,可以和我出来。”
宋时洋正凝视着面前公路上的车水马龙,五官比在那个雾气朦胧的雨夜里所见到的更清晰。
额发是深黑色,眉眼也是,肤色冷白,一切都分明而利落。是真的,很好看。
有一点忧郁,总是很淡漠,是和姜伦完全不同的感觉。
可是,夜总会是什么鬼?
就算知道宋时洋经常混迹于此,林千岛以为,既然自己说了是出来画画,至少,宋时洋也该带自己去个咖啡厅之类的地方。
然而,“里面有网咖。”宋时洋说。
“……”
从来没去过网咖,林千岛试着想象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开口:“然而,然而,里面会不会很混乱,比如,有很多人抽烟那样?”
总而言之,从小接触到的各种信息,都让林千岛这只乖乖的小白兔觉得,网咖不是什么好地方。
“不会。”宋时洋灭了手里的烟,说,“进去就知道了,话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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