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稍微那种起得很早的,也是四点之后才醒。
深更半夜,冷风唆唆,静悄悄地。
街上若是能见着人,那不是鬼便是要去“做事”的人。
李桃红是后者。
屋外风声,屋里沉睡的呼吸声。
孩子和姜明渊都睡得特别熟,她下了炕,也不穿鞋,将鞋子拿在手里,忍着凉意走出去,到了院子再把鞋穿上,前去院子的角落,拎起东西,轻轻悄悄地出门。
她的东西也很简单。
一个麻袋。
一把镰刀。
一跟木槌。
去的一路上,她就在心里默念着,让她成功,她目前的心愿不是给她得到多少好吃的,而是要弄死刘大山那个老狗哔!!
“锦鲤运是吧?强烈心愿心想事成是吧?要是不骗我,今晚就让我成功,我去弄死刘大山!”
当然,她可不蠢。
死,是绝对不让他死的。
但是她可以让他往后都活在恐惧里!
这年代,家家户户都喜欢养狗,这些土狗忠诚又灵敏,但凡有个风吹草动都会惊动它们,犬叫声不停,然而,今晚特别奇怪,李桃红走过,无论是哪家哪户,一概没动静。
这整个村,静得仿佛只剩下她一个活人。
她找去了刘大山家!
这老狗哔,其实也就五十来岁,年轻的时候喝酒打媳妇儿,说他媳妇儿身体不好病死的,不如说是被他给打废的,听说以前有过一个孩子,被他硬生生踹到流了,从此就再没怀上过。
然而,越是如此,他打媳妇儿就越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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