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疯。
我怕被人打死还是选择做狙击手。
蹲草丛一枪一个准。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或者说沈城就是极讨厌我这种玩偷袭的孙子吧。
我再一次被他锁喉从草丛里拖出来了。
但和上次不一样,
我靠良心减肥药瘦了几十斤,
拖的时候手感轻飘飘的,
他一下就愣住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一个熟练的过肩摔——
把自己倒进他怀里了。
我压在他身上,
他垫在我身下。
我尴尬地把头盔取下来,干笑:“沈总。”
他扶我坐起来。
茂林深篁,
人迹罕至。
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了。
有些事还是说清楚比较好。
我鼓起勇气说:“以前我也过肩摔过你一次,不过下场是被你砸地上,还在胸前补了一枪,你还记得吗?”
沈城也把头盔取下来,看着我。
我:“我是孟琪琪的朋友,那个亲手做红丝绒蛋糕给你的丑妹子,在聚会上被你叫错十次名字,整个大学时期都对你念念不忘,却没有回响。”
沈城似乎想起了什么,脸色有些难看。
我:“读研的时候我买过你们公司的面膜,结果被你起诉我卖假货,还留了案底一直找不到工作,那时候我还挺气你的。不过听孟琪琪说,你得了重病快不行了,我特别难过,想陪伴你最后走完最后一段……”
沈城:“你别说了。”
我低下头看地上的树叶。
一滴、两滴……成串的眼泪顺着叶子滑到泥土里。
我:“哪怕你是猪头,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猪头。真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在乎他的长相的。如果你真的喜欢我,为什么不能尝试接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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