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着注视她,清润的瞳仁映着她的脸,语气笃定,“我会努力的。”
努力让你重新喜欢上我。
奔跑过后,两个人都气喘吁吁,交换着温热的呼吸。
他这样侵略性太强了,常岁靠在车门上,用手推着他的胸膛,尽可能跟他保持距离,看着他眼里的认真,用同样认真的态度回答他说:“不可能。”
林今朝面色一凛,“为什么?”
常岁挑眉,“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没听说过?”
林今朝将她垂落的几根发丝挽到耳后,“你又不是马。”
常岁:“……”
他的手指停在她耳边,故意在她粉色的耳垂上捏了捏,常岁那里敏感,觉得痒,歪头躲了一下,惹得林今朝低笑,又情不自禁地想要再捏她几下。
常岁抓住他的手推开,嫌弃地睨他一眼,“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
林今朝一愣,这话听来怎么有点熟悉?
他眯起眼,过往的记忆渐渐浮现脑海。
常岁出国以前,无论走到哪里,一见到他总是要挽着他的手臂,恨不能化作他身上的人形挂件,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不然就是动动他的领带,摸摸他的脸,戳戳他这里那里,他嫌她太黏人,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个——“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
他现在终于能够体会,为什么从前常岁总喜欢动他,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要跟她亲密接触,这是荷尔蒙作用下的本能。
只是那时候他不懂,总泼她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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