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手,是人。
“……”纪千尘也悟到了,原来人真的是会越骂越蠢的,废柴公主这名字叫多了,还真就有那么点倾向了。
其实,郦笙歌刚出生时,父皇还给想过一个封号来着。父皇是粗人,想着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孩子,是老来得福,于是准备赐封号“来福”,但谢挽是个文化人,极力反对,后来不了了之,公主一直就没有封号。
现在想想,叫来福公主,没准也比废柴公主强点儿。纪千尘想怒摔,看了眼烤得金黄焦嫩的鸡,没舍得。
夜弦已经麻利地把烤鸡切开,等着它稍微凉些,免得又烫了尊贵公主的嘴。
他虽然看起来有点嫌弃,还是取了随身带着的药膏,帮她涂在烫出水泡的手指上。药膏清凉,很舒服。
“这只是应急的,公主千金之体,回宫再请个太医看看。”
他听见她“嗯”了一声,另一只手如玉笋般微凉的丹蔻指尖轻轻落在他的侧脸,他诧异地抬头,看见皓齿星眸,浅笑弯弯的眉眼。
“你脸上溅了一滴血呢,我帮你擦擦。”
夜弦低下头,捧着她纤纤玉手的掌心热得有些不自在。身为杀手,习惯了血雨腥风,浑身浴血都是常有的事。可她,擦得小心翼翼,仿佛他也是细皮嫩肉。
他把几乎整只鸡都给了她,自己只拿了截小小的鸡翅。“公主饿了吧?这个要趁热吃,凉了,就觉得油腻了。”
他笑意流转,清雅温柔。
纪千尘确实饿了,一根鸡腿很快下了肚。她看见夜弦小口地吃着鸡翅,斯文得不像个习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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