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想起来了。她也认出来,这是萧时住的地方,她是他的女朋友,曾经在这里住过。
她扬了扬胳膊,刚才放手机的时候,她看见自己的手腕上,带着那个陪她穿越的墨玉手串。这东西不是她的,掉崖前,她没见过。
“这是什么?”
他抿了抿薄唇,垂着浓密的睫毛,消瘦的下巴让人看着就心疼。他显得有点窘迫:“这是……我买来的,卖它的人说它很神奇,我就是觉得……它很有眼缘……”
他没好意思说,他自己也觉得,他大概是疯了。
那天在医院附近,他看见个摆路边摊的小贩被人骂“骗子”,说他卖的长生不老药一点用都没有。要是在平时,他是绝对不会多看一眼的,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他鬼使神差地过去问:“有起死回生药吗?”
那小贩好容易才摆脱了找他扯皮的人,整了整被拽破的袖口,继续做生意。“起死回生药没有,不过……我有神器,专治失恋和各类有缘无份。”
他手上就拿着那个墨玉手串,萧时看了,居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于是,生意成交了,小贩以天价卖出个手串,包起地摊飞快地走了。
萧时回医院就把手串戴在了纪千尘的手腕上,哪怕医生都说了请他节哀,可他总觉得,她是活着的。
他把人带回来,在床边守了三天。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守着个死人不肯下葬。
只有纪千尘知道,这三天,她穿越了三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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