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王二少奶奶房门前鸟笼子里的那只黄莺。喜鹊白天要做丫鬟,做府里最下贱的活,晚上要在二少奶奶跟前伺候,二少奶奶眼里最容不得沙子了,她每次见着喜鹊,就跟见着在外面花天酒地怀里抱着别的女人亲热的混账丈夫一样恼怒,她将一腔怒气撒在喜鹊身上,二少爷不归家的时候,她就用针扎喜鹊,二少爷归家的时候,她就让她跪在门前。
王远顺见过喜鹊很多次,有时候是看见她在刷夜壶,有时候是看见她被二少奶奶骂,有时候是看见她低着头从自己面前匆匆路过。不过不管是哪一次,他都没有将她放在心上,直到那一天,他被王府的其他人围起来嘲讽的时候,喜鹊提着一个夜壶走了过来替他解了围,他这才记住了她。
“姑娘是二少奶奶房里的新来的丫鬟吧?”王远顺隐约记得她似乎叫喜鹊,在犹豫要不要称她一声喜鹊姐姐的时候,喜鹊就开口了。
“是啊,我左右不过是个姑娘,就该做下贱的丫鬟。”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到喜鹊眼中隐忍的泪花。
王远顺眼尖,注意到了这一点,而且他很快就明白了喜鹊为什么听到他说姑娘两个字会那么不自在——那时妓馆中的女子都称作一声姑娘,怕是他一声姑娘勾起了她的许多伤心事。确实是这样的,后来他们相熟了,喜鹊向他坦露真心提到过,她在妓馆里做清倌时是上处之妓,住的是房间有洋式桌椅,衣架衣柜梳妆台都少不了她的,有客人来打茶围,递茶献瓜子就能得铜元五十枚,虽然没有面子,但是过得要比这里好。在王家,她谁的吃的穿的,都不如做一个姑娘好,干最脏最累的活,还要受人羞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所以当她看到王远顺被人欺辱的时候,仿佛看到了自己在受人折磨,便忍不住出手帮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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