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闹闹嚷嚷的声音,听出来他们大约是在喝酒吃肉。
闹了小半个时辰,又有人推门进来。
此时进来的便是个身高马大的男人了,手里还拎着一盏灯。
此人穿皮披裘,浑身匪气极重,又带着浓重的酒气,脸边有一道骇人的刀疤,应是那些人口里的当家的没错了。
他到朝雾面前蹲下,提灯照她的脸,抬手粗鲁地捏上她的脸,左右看看,凶悍带疤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开口道:“确实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儿。”
朝雾嘴里被塞了布说不出话,眼底全是害怕。
再看着这男人起身放下手里的油灯开始脱衣服,已经慌得眼神忽闪要哭出来了。
偏她还努力忍着眼泪,目光留意到男人脱下来的衣服里有把短腰刀。
男人脱了外面几件厚衣后又蹲下来,抄手抱起朝雾就往床上去。他刚进来见着朝雾的模样就等不及了,想赶紧把滋味尝了。
朝雾含着麻布呜声。
男人想着这布也碍事,堵着嘴听不得叫必然不够尽兴。于是把朝雾放到床上,一把扯了她嘴里的布,与她说:“听话一点,我让你快活些。”
朝雾忍着慌乱,出声道:“放开我吧。”
男人匪气满满地笑一声,脸上刀疤狰狞,“放开你也跑不掉。”
朝雾披头散发,模样楚楚可怜,眼底的惊和怕都是真的,嘴上却卖乖般地说:“我不跑的,你放开我,我伺候你,更得趣些。”
在外头就听来喂饭的婆子说了,这姑娘是个识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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