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却不在那锋利漂亮的爪子上,而是在粉乎乎的肉垫上。他伸手捏了捏,就被齐一的爪子划破了掌心。
李碧立即从口袋里掏出创可贴给沈从贴上,他娴熟地道歉:“我们家呆猫不喜欢剪指甲,抓起人来可厉害了。”要不是他语气诚恳,光听内容,谁也不会觉得他在道歉。
沈从笑了笑,说:“没关系的。”
别人那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沈从是伤疤还在流血,就忘了疼。他伸手摸摸齐一的脊背,说:“鲜艳的玫瑰花都有刺,可爱的猫儿有爪子,有什么好奇怪的?”
两人逛了很久,沈从买了几袋猫粮,而李碧却去超市菜场边买了一条鱼。
沈从问:“这是?”
李碧苦笑,说:“呆猫每天的猫粮都要新鲜的,他喜欢吃鲜鱼。而且自从吃过鲜鱼以后,就再也不碰小鱼干了。”但他的笑容中,却有种甘之如饴。
走出超市,两人分道扬镳。
李碧摸摸齐一的下巴,说:“你可真是个难伺候的小祖宗。”
齐一不高兴地叫了一声:“喵!”
回去后,大家吃了一顿团圆饭。
在这个有猫有狗的家里,齐一和周不失都有了自己的地位和座位。
齐一吃着清蒸鱼,周不失吃着红烧肉。
周不失吃完红烧肉,嘴边一圈都是红色的肉汁儿。他看着还在那里斯条慢理啃鱼骨头的齐一,说:“一天三顿都吃鱼,你就不觉得腻吗?”
齐一的回答很给面子,因为这次加上标点符号,超过了两个字:“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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